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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权力的选择和终身的托付
2023-08-27 15:2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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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大家说说关于母子“双向”奔赴的问题,这里的“双向”是加引号的,主要是大多数情况下,母子之间,儿子是主动的一方,母亲是被动的一方,尤其是在母子刚开始的一段相对较长时间里,母亲虽然不拒绝、不抵抗,但多数情况还是母亲等待儿子主动要求。当然,时间久了,待母亲彻底放开后,也会出现母亲主动要求的情况。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,是母亲在内心还是保留着做母亲的尊严,所以大家不要太介意母亲的是否主动,只要不拒绝就可以了。

关于双向奔赴的问题,主要从两方面来说:

1、交配权

关于交配权的问题,上世纪80年代以前,中国女性基本上是没有交配权的,都是在丈夫需要的时候,满足丈夫。就算丈夫性功能下降、死亡等等,为了所谓的贞洁,中国的女性都是守活寡,如果发生找野汉子的事情,基本上会被娘家人、婆家人唾弃,甚至威胁生命。一句话,上世纪80年代以前,中国女性的交配权归丈夫所有,女人是否性福不重要,男人性福了就是女人的幸福。

上世纪80年代以后,尤其是进入21世纪,中国女性意识逐渐觉醒,束缚她们”自由“的道德枷锁被打开,丈夫逐渐失去了对交配权的掌控。越来越多的女人开始追求自己的性福,她们开始主动寻找伙伴,而且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,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,甚至面对丈夫的无能时,她们开始拒绝丈夫的要求,甚至对丈夫开始表达自己的不满。女性开始主动追求性性福,甚至不在满足于丈夫一人,这个时期的女性自己掌握交配权,与谁交配,是女性说了算。

2、终身托付

上面说了交配权的问题,下面咱们再说说终身托付的问题,当代女性一生中可能与很多人发生性关系,我大致归类为三种人,一类人为情人(炮友)、一类人为丈夫、最后就是儿子,下面分别说一下:

1)情人(炮友),这类人不必多说,他们就是女人这一生中,某个时间段出现的过客,各取所需,逢场作戏,想要相伴一生,基本很可能性很少;

2)丈夫,这类人是有一纸婚约”结婚证“约束的,是法律认可的,如果不出意外,相伴一生问题不大。而且与丈夫之间的性行为法律是认可的,可以说受法律保护。然而,不管婚姻最初夫妻双方如何甜蜜蜜,性生活如何美满,随着时间的推移,生活中的各种琐事,都会使夫妻之间感情变淡,甚至到最后成为搭伙过日子。所以这类人就是受法律保护的,有可能一起走到最后,可以托付终身的。

3)儿子,这一类人,对母亲来说是一类人特殊的人。母亲想开了,不仅可以一生相伴,还可以享受性福,就算想不开,也是可以托付一生。儿子与丈夫,一个明显的区别,就是与丈夫之间仅仅是靠结婚证维系关系,这种关系极其脆弱,可能因为一点点不起眼的原因就会破裂,而母子之间是血肉相连的,儿子本身就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,对儿子的信任,远胜于对丈夫的信任,无论儿子走到哪里,他都是母亲心中的牵挂,而对于儿子同样也是,无论他身处何方,心中惦念的永远是母亲第一位。

所以,作为母亲,无论她是否表现出来,在她的心里,儿子远胜一切。而且,随着女性对交配权的掌控,母亲对与儿子的性行为并不完全排斥(这里说的性行为是广义的性行为,包括亲吻、拥抱、抚摸,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性交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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